違禁品說明
一、全程經陸路運輸的國內件禁止收寄物品
1.貴重物品:金磚、銀條、現金、鉑金等、可議付的物品:信用卡、電話卡、車票、支票、非現金票證、空白的旅行票證等。
2.古董和工藝品:如明代的瓷器、精緻的玻璃製品等。
3.醫學樣品:診斷樣品、血樣、尿樣、人體組織等。
4.易燃易爆、腐蝕性、毒性、強酸鹼性和放射性的各種危險品。如:火柴、雷管、火藥、爆竹、汽油/柴/煤/酒精(液體和固體)、硫酸、鹽酸、有機溶劑、農藥以及其他列入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的"化學危險品實用手冊"中的化工用品。
5.各類烈性毒藥、麻醉藥物和精神物品。如:砒霜、鴉片、嗎啡、可卡因、海洛因、大麻等。
6.國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運的物品。如:文物、武器、彈藥、仿真武器等。
7.妨礙公共的。如屍骨(包括已焚的屍骨)、未經硝制的獸皮、未經藥制的獸骨等、動物、植物以及它們的標本。
8.公司無法承諾貨物一定送到收貨人本人手上,但承擔由此可能帶來的遺失風險。
9.難以辨認的白色粉末。
10.液體類:海鮮、含酒精的飲料(啤酒、白酒等)、水劑等。
11.易碎品:玻璃製品
二、航空禁止收寄物品(包括"全程經陸路運輸的國內件禁止收寄物品"的所有內容)
1.威脅航空飛行安全的物品,是指在航空運輸中,可能明顯地危害人身健康、安全或對財產造成損害的物品或物質。主要有以下幾類:
a)爆炸品:如煙花爆竹、起爆引信等; 管制刀械/武器(模擬刀械)、模擬武器(模擬玩具槍等)玩具水槍、彈藥、
b)氣體:如壓縮氣體、乾冰、滅火器、蓄氣筒(無排放裝置,不能再充氣的)、救生器(可自動膨脹的)等;
d)易燃固體:自然物質,遇水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質,如活性炭、鈦粉、椰肉幹、蓖麻製品、橡膠碎屑、安全火柴(盒擦的或片擦的)、乾燥的白磷、黃磷、鎂粉等;
e)毒性和傳染性物品:如農藥、催淚彈等;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:高錳酸鉀;
f)寵物食品(無論包裝)、電子煙(與香煙相關等物品)酒類
g) 活體動植物及標本、原木、天然砂石、植物種子、泥土、魚苗、菌種、生鮮食品(蔬果、鮮乳、生蛋等)、肉製品(無論包裝)、臘肉、農產品(香菇等)
h)腐蝕品:如蓄電池、鹼性的電池液;未加消磁防護包裝的磁鐵、磁鋼等含強磁的製品。